2017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论文工作坊第三期顺利举行
2017年10月10日下午3点,法学院论文工作坊第三期于法学楼220会议室举行,此次工作坊由法学院刘水林教授带来新作《规制法的范围和研究纲领》一文。法学院王福华、Ezra Mitchell、葛伟军、吴文芳、张占江、苏盼、冯静茹、亢晶晶等老师以及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三十余人参加了本次论文工作坊。在开场白中,主持人表示,工作坊是一个开放式的平台,希望同学们积极提问,同时也欢迎博士生将投稿的论文,放到这个平台上来讨论。
刘水林教授全面介绍了本文的写作思路、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刘教授指出,本文首先对规制法的含义和范围予以界定,通过对规制法产生的时代背景分析,揭示了规制法解决的社会问题以及观念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受拉卡托斯“研究纲领”的启发,分别从“硬核”、“保护带”、“解题手段”三方面阐述规制法的研究纲领。
在文章的内容介绍中,刘教授指出规制法是法律发展到今天的一种新的法律形式,也将成为未来国内法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在文中,刘教授指出了当下国内对规制法研究的两种路径及其不足,并指出对规制的研究应当从法律规范的视角和治理方式的视角予以分析,并指出他所提及的规制是“指依特定法律设立或依法律授权的独立规制机关,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中对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影响的行为,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据此予以规范、控制的活动”。 刘教授认为,规制法是由于现实问题和理念的变革而产生的新的法学应对。
报告结束后,在座的师生们纷纷提问。刘教授就“公共利益”与“公益”的关系、如何解决规制俘获、“规制”与“监管”在翻译和实际法学运用中的差别等问题,一一作了回答。王福华教授在点评中,则从本文的证成与证伪两个方面分别对本文予以评价。本次论文工作坊在认真严谨而又活泼生动的氛围下圆满结束。
供稿 | 吉星(学) 供图 | 黄志诚(学)